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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2021年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21-04-28 08:18:12    信息员    阅读 9484次

山东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学科齐全、实力雄厚、特色鲜明,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21〕4号),我校2021年继续面向山东省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着力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以及具有突出学科特长的优秀学生,特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2021年在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计划300人,专业如下:

专业

组别

包含专业(类)

招生计划

选考科目要求

1组

社会学类

10

公共管理类

10

法学类

10

新闻传播学类

10

汉语国际教育

10

工商管理类

10

日语

10

俄语(俄英双语)

10

朝鲜语(朝英双语)

10

2组

材料类

20

物理

机械类

20

物理

自动化类

20

物理

能源动力类

10

物理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10

物理

土木类

20

物理

计算机类(软件数媒与大数据方向)

15

物理

电子信息类(微电子与电路集成方向)

10

物理

网络空间安全

10

物理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10

物理/化学/生物

预防医学(五年制)

10

物理/化学/生物

药学类

10

物理/化学/生物

3组

马克思主义理论

15

思想政治

4组

护理学

30

注:公共管理类、法学类、网络空间安全、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专业位于青岛校区;根据生源情况,各专业招生计划可适当调整;考生只能报考其中一个组别的专业,最多可报6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所报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否则该专业志愿无效,“物理/化学/生物”表示三门任选一门即可;综合评价招生各专业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管理部门要求执行。

二、报名条件

通过2021年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夏季高考)报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

(一)思想品德表现良好、身心健康,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综合素质优秀、全面发展,高中三年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不少于6学分的考察探究活动(研究性学习、研学旅行、野外考察等);

(二)高中阶段历次期末考试及高考模拟考试中至少4次总成绩不低于总成绩满分的75%;

(三)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表现优异或具有突出学科特长(需提供获奖证书)。

三、报名与选拔

(一)报名方式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于2021年5月8日-18日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信息服务平台(https://bm.chsi.com.cn)综合评价报名系统报名,按要求准确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

1.各类获奖证书原件(不得超过三项);

2.山东大学综合评价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简章附件下载,考生本人抄写指定内容并签名)。

上传成功后通过系统下载打印《山东大学2021年综合评价申请表》,由考生本人签名,中学审核盖章后上传至系统完成报名。考生和中学须对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造假或不实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申请资格或录取资格,并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其他证明材料以考生综合素质档案内容为准,综合素质档案由山东省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提供,考生无需上传。论文和专利等不得作为申请资料上传。

(二)材料初审

学校组织专家对考生的报名材料及综合素质档案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参加我校考核的考生名单,并于2021年6月11日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我校本科招生网予以公示。

初审通过的考生需登录报名系统于2021年6月12日 18:00前进行确认及交费,并于2021年6月17日-19日打印准考证。

(三)学校考核

学校考核以综合面试为主,重点考察考生的学科基础、科学精神、创新潜质及综合素养,满分100分。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综合素质档案作为学校考核的重要依据。

考核时间:2021年6月19日-20日

考核地点:山东大学中心校区

如遇特殊情况须更改考核方案,则另行通知。

(四)公布名单

我校根据学校考核成绩,按不超过招生计划1:5的比例,分组别确定获得我校综合评价招生资格考生名单,并于2021年6月23日前予以公布。

四、录取办法

(一)获得我校综合评价招生资格且高考总成绩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考生,按照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在提前批次填报志愿。

1.报考第1、2、3组专业的考生高考总成绩须达到山东省前25000名,其中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的考生(以官方网站公布名单为准)高考总成绩不低于山东省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即可报考。

2.报考第4组专业的考生高考总成绩不低于山东省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入校后原则上不允许转入其他专业。

(二)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须与获得资格的专业组别保持一致,否则该专业志愿无效;考生若达不到报考专业录取线且专业不服从调剂将做退档处理。

(三)我校按照进档考生的综合成绩和专业志愿分组别安排考生录取专业,专业分配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学校考核成绩、高考语文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外语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安排。综合成绩计算保留3位小数。

综合成绩=高考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85%+学校考核成绩(换算成百分制)*15%。

(四)综合评价招生已录取的学生,其他院校不再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续批次投档与录取。

五、时间安排

报名

2021年5月8日-18日

公布初审合格名单

2021年6月11日前

确认及交费

2021年6月12日 18:00前

打印准考证

2021年6月17日-19日

学校考核

2021年6月19日-20日

公布入围资格名单

2021年6月23日前

六、其它说明

(一)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在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对于在报名材料及综合素质档案中造假或在学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将有关情况向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汇报。已经入学的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撤销其毕业证、学位证。学生所在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综合评价考试招生等相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四)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格检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五)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山东大学纪检、监察部门(电话:0531-88364422;电子邮箱:jjc@sdu.edu.cn)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六)本方案如有与教育部2021年招生培养政策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有关政策为准。

七、联系方式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

邮编:250100

招生咨询电话:0531-59626977

传真:0531-88564787

电子邮箱:sdbkzs@sdu.edu.cn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www.bkzs.sdu.edu.cn

八、本简章由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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