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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范大学2017年综合评价试点招生简章
2017-04-27 16:12:45    信息员    阅读 4598次
  • 考试类别文史

  • 院校省份山东

  • 报名时间4月25日至5月10日

  • 考试时间6月11日至6月18日

为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优化人才选拔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6〕7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我校2017年面向山东省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17年在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50人,分专业计划如下:

计划

类型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计划

科类

普通类计划

教育学部

教育学

5

文史

外国语学院

英语

5

文史

马克思主义学院

政治学类(含政治学与行政学、思想政治教育)

5

文史

文学院

中国语言文学类(含汉语言文学、汉语言)

5

文史

历史与社会发展学院

历史学类(含历史学、世界史)

5

文史

地理与环境学院

地理科学类(含地理科学及其自然和人文方向、地理信息科学)

5

文史

数学与统计学院

数学与应用数学

5

理工

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科学类(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

5

理工

心理学院

心理学类(含心理学、应用心理学)

5

理工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及其信息技术、软件工程技术、软件服务外包方向)

5

理工

国际联合培养计划

经济学院

金融学(与英国阿伯丁大学联合培养)

20

文史

经济学院

金融学(与英国阿伯丁大学联合培养)

20

理工

化学化工与材料科学学院

化学(与加拿大滑铁卢大学联合培养)

30

理工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物理学(与加拿大滑铁卢大学联合培养)

30

理工

注:各专业招生计划根据生源情况可适当调整。

二、报名条件

通过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夏季高考报名,具有创新潜质、品学兼优、素质全面、身心健康的优秀学生,高中三年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和1周社会实践、并完成15学分的研究性学习任务,同时满足以下三类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我校综合评价招生:

一类条件:山东省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各科成绩均为A,且获得相应比赛奖项。

二类条件:山东省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各科成绩至少有6门为A,其余科目为B以上,且获得相应比赛奖项。

三类条件:山东省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各科成绩均为A。

相应比赛及奖项要求(参加以下3类比赛中任何一项比赛并获相应奖项即可报名):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或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奖;或以第一发明人取得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3、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优胜奖(含)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三等奖(含)以上。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25日至5月10日。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访问阳光高考报名平台查阅相关“报名须知”办理注册报名手续(https://gaokao.chsi.com.cn/zzbm/),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实提供相关报考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对查实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我校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综合评价招生相应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依照相关规定取消其高考相应资格。

2、报名需上传的各类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学业水平等级证明;

(2)选修课程学习、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及评价等级证明;

(3)高中阶段获奖证书、专利证明;

(4)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大学后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在个人陈述的下方书写“本人承诺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材料,自愿承担相关所有责任”。个人陈述和承诺必须考生本人手书,并签署姓名和日期。

(5)报名申请表。考生在报名系统完成信息填报后,系统自动生成《山东师范大学2017年综合评价申请表》。打印申请表,考生本人签字并到所在中学审核确认、逐页加盖中学公章。

3、以上报名材料均须扫描或拍照后按系统要求上传,确保上传的文件清晰可读,无需邮寄书面材料。

四、选拔程序

1、材料初审:

2017年5月11日至5月19日,我校组织专家审核报名材料,根据考生报名条件进行综合评估,按照一类、二类、三类报名条件顺序确定参加我校考核的学生资格,5月20日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通过初审的学生名单。

2、学校考核:

学校考核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重点考察学生的科学精神、创新潜质、学科基础及综合素养。

考核时间6月11日至6月18日之间,具体时间以考生确认后的准考证规定考试时间为准。

3、入围名单公示:学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4的比例确定入围学生名单。2017年6月20日在阳光高考平台和学校本科招生网站公示,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备案。

4、志愿填报:入围考生在本科提前批次填报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是入围的招生试点专业,否则入围资格无效。

五、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合成:学校根据学生高考成绩、学校测试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经折合换算、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折算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和信息技术,各科目成绩按照A=100分、B=90分折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各科折算成绩÷10)。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7.5×60%+学校测试成绩×30%+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

2、录取原则:获得我校入围资格的考生,高考成绩必须达到山东省自主招生最低控制参考线。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规定投档,进档考生由学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学校测试成绩、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六、其他事项

1、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全程监督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3、本简章如有与上级2017年招生政策不一致之处 ,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4、本简章由山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5、联系方式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88号山东师范大学千佛山校区

招生办公室电话:0531-86182202、86180245

本科招生网址:www.zsb.sd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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