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部招生 返回上页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实施因材施教,有效挖掘学生潜能,促进学生个性发展,2014年威海一中实验学部继续面向成绩优异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招生,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综合”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报名方法
被威海一中录取的中考成绩达到782分的考生,在报到时自愿报名。报名的同学请于6月23日8︰00~10︰00携带中考准考证(或身份证)到威海一中西校区中门传达室领取《考试准考证》。咨询电话:5803053、5807504、5895706、5807682。负责人:邹丽兰
三、招生办法
(一)录取成绩包括下列三部分:
1.中考五科成绩:设为A,满分500分。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2.笔试成绩:设为B,满分500分。考试科目包括语文(140分)、数学(140分)、物理(120分)、化学(100分),考试内容为初中课程标准要求的内容。
3.综合能力考试成绩:设为C,满分30分。包括两部分:
(1)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20分),主要考察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
(2)面试(满分10分)。考试方式为每6名考生组成一组,届时,各小组成员的具体名单于面试前10分钟临时公布,由3名考官根据考生在小组内部合作交流和考官随机提问中的表现赋分,最后得分为3名考官赋分的平均值。主要考察学生的思想修养、文明习惯、身心健康、合作交流和表达等能力。
(二)录取办法:
按A×50%+B×50%由高到低录取前200名学生参加综合能力考试。最终按A×50%+B×50%+C由高到低录取,录取人数不超过80名,编成2个平行班。
四、考试日程安排
1.笔试
时 间 |
科 目 |
考试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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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 文 |
东校区
国际学部
(格致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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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 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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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化学 |
2.综合能力考试
(1)公布入围考生名单:
(2)办理《综合能力考试准考证》:取得综合能力考试资格的考生本人,于
(3)考试安排:
五、分班与报到
威海市第一中学